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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能否按家庭共同财产处理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4-07-03 23:07:3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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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能否按家庭共同财产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能否按家庭共同财产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晋法发〔1978〕14号和晋法民〔1979〕1号《关于复员、转业军人离婚案件中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能否按家庭共同财产处理的请示》已收阅。经我们研究,并征求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复员费、转业费系安置复员、转业军人生产、生活的费用,应归军人所有,一般不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但是,如果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离婚时复员费、转业费所余款额数量大,军人生活富裕,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调解或判决军人一方从中适当给予对方一部分,以
帮助对方解决生活困难。
(二)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费,应归军人所有,不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此复。



1979年3月21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粮食局关于《白银市成品粮食供给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办发〔2008〕21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粮食局关于《白银市成品粮食供给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市粮食局关于《白银市成品粮食供给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认真分析市场经济下粮食供应的新特点,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确保应急措施能够得到全面实施。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白银市成品粮食供给应急预案

为了更好地稳定全市粮食市场,确保成品粮食市场供应,白银市粮食局根据全市成品粮食供应实际,制定了《白银市成品粮食供给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特殊情况下全市的成品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制定《白银市成品粮食应急供应预案》。
第二条 全市成品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区政府要建立成品粮食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县区应急供给的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成品粮食供应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 市、县区储备粮是稳定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全市成品粮食应急供给以市、县区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
第二章 市场监测和预警
第四条 市场监测。建立覆盖全市45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一)1个粮油批发市场,即白银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二)5个县区粮食局。(三)白银市粮食局东台仓库、白银市军粮供应站、会宁县北关粮库、靖远县砂河沿粮库、景泰县粮食公司、白银区狄家台粮库和平川区打拉池粮库7个国有粮油购销企业。(四)25个城区粮店(或超市)。(五)景泰县三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面粉加工厂、油脂加工厂,靖远神农米业,白银万盛面粉加工厂,平川平王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靖远开源面粉厂,会宁三利土特产有限公司,共7个粮油加工企业。市粮食局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每周出一期《粮油信息》,每月出一期《粮油综合信息》,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加大监测力度,建立粮油信息日报制度。积极收集全国、全省及国际粮油市场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 供需预警。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20%左右,市粮食局要及时向市政府做出市场价格和供需信息分析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市粮食局向市政府报警,请求启动预案:
㈠本市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㈡市场成品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50%。
㈢由于病疫、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市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第三章 应急措施

第六条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
第七条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㈠以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广播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的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
㈡各县区根据市政府应急安排的精神,通过街道、社区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第八条 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各县区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油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网点的监测,及时将粮油购销及库存情况报市指挥部。
第九条 抛售储备成品粮油调控市场。
㈠组织和选择若干家信誉好,诚实守信的不同性质的企业、粮店代理(销售)调控粮油。代理权的取得采取竟拍竟买的方式。启动7家粮油加工企业进行应急加工。其中面粉应急加工企业5家,分别是景泰县三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面粉加工厂、白银区白银万盛面粉加工厂、平川区平王粮油有限责任公司,靖远开源面粉厂,会宁三利土特产有限公司。1家大米加工企业,为靖远神农米业。1家食用油加工企业,为景泰县三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油脂加工厂。
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抛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抛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在市、县区储备粮油中安排成品粮油储备120万公斤。其中,白银区50万公斤,平川区40万公斤,靖远、会宁、景泰各10万公斤。
第十条 增加本市零售企业货源渠道、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㈠引导本市零售企业,加大粮油采购力度。
㈡县区分指挥部及时上报需要安排补充货源的计划,市指挥部从市储备成品粮油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县区分指挥部组织本县区承担应急供应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到各供应点。
㈢市指挥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直接通知跨县区的承担应急供应任务的粮食经销商到指定地点,拉运成品粮油,补充跨县区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第十一条 扩大生产,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㈠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本市列入应急范围的面粉加工厂5家,大米加工厂1家,食用油加工厂1家,按月生产24天计算,月加工成品粮1.5万吨。
㈡必要时动用市、县区原粮储备。委托企业加工,由市、县区政府安排投放市场。
第十二条 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地成品粮油货源。
㈠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指挥部公布所需成品粮油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公开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油品种。
㈡市粮食局向省粮食局报告,请省粮食局帮助本市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 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 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市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
第四章 预案的启动
第十五条 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市粮食局向市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市储备粮和设立市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市粮食应急工作在市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市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㈠组成
指挥:市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局长担任。
㈡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市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3、审定和批准粮食应急供给方案。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及时向市政府省粮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市政府下达的指令。
㈢分工
指挥:负责全市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市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督促、指导各县区组织粮源,进行粮油加工和销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市农发行:负责市应急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安排。
市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市物价局:负责监控市场粮食价格。
市交通局:负责安排必要的运力
第十六条 县区政府设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县区分指挥部由县区相关部门组成,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区)长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本县区的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分指挥部主要职责:
㈠负责本县区粮食市场信息监测。
㈡负责本县区粮食零售网点的安排,形成供应保障网络。
㈢负责本县区粮食应急供给队伍的组织。
㈣负责本县区应急粮食的运输。
㈤完成市指挥部交派的各项任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李庄案进一步的追问

龙城飞将


  说实在的,我很不喜欢李庄这个人。据报导,他这个人刚愎自用,傲慢无礼,缺乏理智。申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回避,被驳回。申请对审判人员的回避,再被驳回。又申请出庭的公诉人回避,当询问其理由时候,他挥着手里的纸,大声说:“申请是我的权利,至于理由是什么、成不成立要检察院说,你审判员现在应该立刻敲槌、休庭!”指挥法庭,甚至以不同意申请就不回答问题为要挟。就让人大跌眼镜了。律师连这样一个基本的诉讼程序都没有掌握,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
  但是,从诉讼过程遵守法律而不是法理的角度,从依法审判同时应当依法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角度出发,我还是感觉到此案有些问题确实值得人们深思。今天凌晨我写了《李庄案的若干疑问》 ,提出六个问题,现在,关于此案有一些问题我要继续追问:

  问题七、《刑法》第306条控辩双方存在分歧的罪名所指到底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控方认为所控罪名是行为犯,但没有看到其提出相应的法律依据。辩方认为应当是结果犯,即必须是李庄的教唆行为造成龚刚模实际做了伪造证据的行为。法官最终采纳了控方的意见给李庄定罪。我国现行刑法法治的一个原则是当控辩双方产生分歧时应当作有利的解释,为什么此时采纳控方的意见,法官也应当对自己的判决作出证明。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应当同样对自己的判决负有证明责任。

  问题八、在刑事诉讼中法官的地位如何?

  毫无疑问,法官在诉讼中应当是处于中立的地位,他是在听了控辩双方的观点,经双方质证了证据,形成自己独特的判断。他的判断可能与控方的相同,也可能与辩方的相同,还有可能与双方的观点都不相同。在诉讼中,法官不应当与公安和检察院一起证明某个嫌疑人就是确凿的犯有某罪,他应当是首先抱着怀疑的态度审视控辩双方各自提交的证据材料,他从质疑双方给他提交的证据和观点即霍姆斯所说的“两个坏蛋”的观点中产生自己的观点,而不是随公安和检察院一起叠加其观点,一定要给身陷囹圄中的嫌疑人定罪。

  问题九、李庄案件是嫖娼案,还是伪证案?

  据报导,控方提出的证据中有李庄嫖娼的材料。如果是嫖娼案,应当按照犯罪准备诉讼材料。如果是伪证案则按伪证犯罪准备材料。如果是同时起诉两个罪名,就要同时准备两个罪名项下的材料。如果仅仅是伪证案,又大肆宣扬李庄嫖娼的事,就是一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问题十、李庄贪婪,多收律师费,是不是依《刑法》第306条给他定罪的依据?

  显然,钱收得多与少,不应当是伪证罪的证据材料。相反,这个情况更说明,很可能是龚刚模与李庄之间由于利益纷争才使得龚刚模要狠咬李庄一口。
  人们经常说,要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案件的审理与判决。但李庄案却存在太多的问题。问题就是悬念。希望李庄案终审判决时不要留给全国人民太多的悬念。

2010-1-12
作者博客:http://www.yadian.cc/people/6493/
     http://blog.sina.com.cn/zjysino2008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