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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报告的亮点解读/杨涛

时间:2024-07-22 03:47:5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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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报告的亮点解读

          杨涛


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一份“审计清单”,这份“清单”旋即掀起了一场强大的“审计风暴”,吸引了全社会的目光。临近岁末,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都摆上了一份国务院办公厅提交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细读这份长达26页的整改报告,就会发现审计“清单”里的每个问题几乎都有了“说法”。(《新京报》12月30日)
这则消息无疑令人兴奋,从年初审计长李金华掀起“审计风暴”起,民众就一直担心审计出来的事项是能否真正得到整改,那些负有责任的被审计对象能否得到处理。如今,这种担心有了回应,整改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10月底,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08.72亿元,滞留、闲置的财政资金已按规定下拨239.27亿元,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收回6.77亿元,已挽回经济损失2.88亿元,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完善各项制度规定87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各类案件线索222起,已有754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比往年的整改情况,笔者认为,今年整改报告值得民众观看的亮点至少有这么几点:
首先,此次对审计结果的整改开始向“既打响雷又下大雨”的方向迈进。从往年的情形看,年初提交的审计报告也有逐年劲风吹送、掀起“审计风暴”的架势,但到了年终时,却总是整改的不全面,查处的责任人少,许多部委对于问题的整改持观望态度。因此,一些群众戏称为“雷声大雨点小”,而今年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审计“清单”里的每个问题几乎都有了“说法”,这让“审计风暴”的“激浊扬清”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其次,此次审计结果的整改也开始了“既打苍蝇又打老虎”运动。一组耀目的数据是,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各类案件线索222起,已有754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级别高的有如国家林业局等国家部委的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改,相关责任人也正在追究;级别中等的有如原分管教育工作的吴川市副市长和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1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级别低的有如通州区永乐镇党委书记、通州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等5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过、党内警告等处分。审计结果的整改风过,不能说掀起了“风暴”,但也是劲风阵阵,比往年的“蜻蜓点水”式整改有了较大改观。大小官员再也不能无视“审计风暴”,而我自岿然不动。
最后,我们看到,此次审计结果的整改也在顺应民意,做到能及时公布,在公开中满足民众知情诉求。“1996年以来,每年年底,国务院都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审计整改结果的工作报告,但是报告此前从未公开过。”(《中国新闻周刊》)这个不公开的坚冰自从2004年9月23日,国家审计署将2003年审计报告公布后部分单位整改的结果向外界公布起开始打破,此次国务院办公厅提交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更完整地对“审计风暴”涉及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开,让民众感觉到政府对于民众要求对审计结果认真整改的诉求高度的重视,并以实际行动在回应这种诉求和民众知情。
然而,我们说,尽管此次审计结果的整改呈现诸多亮点,但这些亮点只是与往年相比而言,事实上,我们“审计风暴”还并不够猛,审计结果并未达到完全公开,相当一些部门和政府审计意识仍然缺位,审计问责仍未真正建立,整改机制的完善依旧任重道远。更为重要的是,从1996年国家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报告以来,差不多每年都要披露类似的严重问题,时间过去了8年,问题年年揭露,违法势头未见遏制。因此,我们是否更应该考虑从最上游建立合理的架构,建立科学严格的审议和批准预算制度、预算执行的监督机制,及违规后的纠错和问责机制等等。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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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年5月11日,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后勤保障组发布《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后勤保障〔2003〕1号),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就有关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后勤保障〔2003〕1号”通知要求,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医疗器械检验中心按照《防治“非典”期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应急检验及判定规则》(以下简称“应急规则”)检测合格,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凭合格检验报告发给“临时注册证”,产品可以生产、销售。目前已具备条件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承担“应急规则”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是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生产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的企业,如申报医疗器械注册证,则须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产品履行注册全性能检测,且生产企业应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不具备医用卫生材料生产资格的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不再执行“应急规则”,接受其样品的检测(获得国家专利的产品除外)。

  四、不属于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和GB19082-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所规定的产品,但与防治“非典”有关的医疗防护用品,不执行“应急规则”,应按规定履行产品注册。

  五、要加强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的质量监督。对未经检测而擅自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六、按“应急规则”检测并生产、销售的产品只限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应急规则”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管二字〔2004〕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今年以来,全国气候复杂多变,部分地区气候反常,不确定因素增多。加之去年部分地区严重干旱,大旱之后发生洪涝的概率增加,黄河、海河和辽河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增大。当前,我国主要江河流域控制性工程不足,病险工程较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等问题仍然突出。据统计,我国仍有五分之二的大中型水库,三分之一的小型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和隐患等。针对目前防汛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召开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大江大河、大型水库、大中城市和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和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一些、更扎实一些。

  三、认真部署,牢牢把握防汛的主动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的同时,修订和完善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煤炭、水利、电力、冶金、建材、铁道、交通、建设、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和水库、大坝、电网、尾矿库、矿井、

  桥梁、危险品储运、危房、通讯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水患矿井的重点监控,强化对防治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要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料“五落实”,预防淹井、透水、垮坝、崩塌及道路、通讯、电力中断等重、特大水害事故和突发性灾害的发生。建设工程要把防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做为监控重点,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对水库大坝的监测,加强巡坝查险,及时发现险情并组织抢险,绝不能发生决堤垮坝。道路和水上交通企业要特别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要求

  驾驶员注意汛期行车和行船安全,谨慎驾驶,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四、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和监察职责,在积极做好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解决处理好防汛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汛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防治水工作的检查,加大对水害隐患的监控力度,确保汛期的安全生产。

  五、加强汛期上岗值班工作,确保靠前指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并要努力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